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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科室及职能介绍

2019-10-17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电子政务、档案、机要、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化、政务督查、新闻宣传、保卫、值班、信访、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评聘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市城市管理方面的行业性制度。负责市城市管理方面的法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申请执行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及执法人员的培训、执法资格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审核、听证及合同的审核工作。负责开展执法评议工作。

三、市政公用科。负责拟定市市政公用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行业标准、技术规范、专项考核制度,建立完善行业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制定市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及维修养护实施计划。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市城市道路、桥涵、供水、供气、供热、节水、排水、污水污泥处理、城市照明、城市广场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市区市政公用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市容环卫科。负责拟定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市重大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专项治理活动。负责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负责指导市城市公厕建设和垃圾处理的维护管理。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五、园林绿化科。负责拟定市园林绿化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色图章”制度的落实工作。指导市区道路、公园、广场、庭院等公共绿地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树木迁移、砍伐、占用绿地事项。负责指导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市区创建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六、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管护费用及执行、监督管理。监督直属单位财务收支计划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和财政预算决算情况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统计综合报表工作。负责审核城市管理设施设备的购置计划。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参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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