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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局职能、局属单位职能等信息汇总

2019-10-17    

一.单位名称:临汾市城市管理局

二.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照明、供水、节水、供气、供热、污水污泥处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城市公厕、园林绿化、城市广场、游园、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市场准入条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

(二)负责研究制定市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照明、供水、节水、供气、供热、污水污泥处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城市公厕、园林绿化、城市广场、游园、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城市管理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科学研究、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引进及创新、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统筹城市数字信息化、规范化、网格化管理。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参与城市规划区基础设施、新建住宅小区、主次干道两侧新建项目等的规划设计和验收审核工作。

(三)负责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系统市场准入、退出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市燃气经营企业特许经营和经营许可的管理。负责市市政设施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城市照明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施工挖掘许可审批管理。负责临时占用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公共绿地和公共场地设点宣传、商品展销的审批管理。参与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标志性建筑街景立面整饰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建筑渣土)处置核准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的审批管理。负责占用城市绿地,新建、改建、扩建城市绿地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各类建设项目绿地的审查。负责城市户外广告、招牌标志设置的审批管理。

(四)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及其他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市区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占用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查处、纠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装备工作。

(五)负责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照明、供水、节水、排水、供气、供热、污水污泥处理、城市广场、游园等安全运营的管理。负责供水、用水计划审核。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

(六)负责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依法对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策划道路扬尘、城市清洁等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管理。负责对搭建临时性建筑物、构建物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广告牌、城市公厕的日常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城市楼宇景观亮化工作。负责指导市保洁示范街道创建工作、负责实施市区创建工作。

(七)负责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城市道路绿地和公共绿地的管理和养护标准编制工作。负责市园林绿化管理和单纯绿化项目建设。负责指导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市区创建工作。

(八)负责编制下达城市管理与维护和城市管理专项经费的使用计划。负责城市管理与维护经费及专项经费分配和使用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提出城市管理与维护及专项经费的切块使用计划。

(九)负责城市管理收费项目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罚没收入征收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和调整城市管理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十)负责城市管理系统内代表政府采购社会企业提供的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服务项目的指导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质量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城市管理系统的生产运营安全、质量工作。指导监督系统内重点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拟定、落实、考核工作。指导监督系统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十二)指导监督系统内重点单位建立应急预案。负责紧急状态下城市管理系统的国防动员和城市防汛、防灾减灾工作。负责编制城市防洪、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保证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城市防灾减灾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绿化职责分工。

单纯绿化项目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综合园林项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特殊情况由市政府研究确定具体负责部门。

2.与有关部门节能降耗职责的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市能源局负责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建筑节能工作,指导全市村镇生活减排有关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城市生活减排有关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三.内设科室及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电子政务、档案、机要、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化、政务督查、新闻宣传、保卫、值班、信访、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千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评聘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市城市管理方面的行业性制度。负责市城市管理方面的法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申请执行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及执法人员的培训、执法资格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审核、听证及合同的审核工作。负责开展执法评议工作。

(四)市政公用科。负责拟定市市政公用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行业标准、技术规范、专项考核制度,建立完善行业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制定市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及维修养护实施计划。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市城市道路、桥涵、供水、供气、供热、节水、排水、污水污泥处理、城市照明、城市广场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市区市政公用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市容环卫科。负责拟定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市重大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专项治理活动。负责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负责指导市城市公厕建设和垃圾处理的维护管理。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六)园林绿化科。负责拟定市园林绿化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色图章”制度的落实工作。指导市区道路、公园、广场、庭院等公共绿地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树木迁移、砍伐、占用绿地事项。负责指导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市区创建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七)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管护费用及执行、监督管理。监督直属单位财务收支计划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和财政预算决算情况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统计综合报表工作。负责审核城市管理设施设备的购置计划。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参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四.领导班子成员介绍:

任俊杰,临汾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办公电话:0357-8082506。

洪文斌,临汾市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分管党建、财务、人事、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园林绿化工作。办公电话:0357-8082509。

杨卫红,临汾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分管行政执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宣传工作、扫黑除恶。办公电话:0357-8082508。

五.直属单位信息:

(一)临汾市园林事业局

负责人:孙宣东

联系人:刘文龙 0357-2013069

办公地址:临汾市平阳桥北汾河景区东坝02号

单位职能:

1、负责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区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化审查;

3、负责市区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计划、质量监督和实施管理;

4、负责市区园林绿地的日常管理养护和监督检查。

(二)临汾市市政公用局

负责人:赵成江

联系人:常志刚 0357-2027171

办公地址:临汾市平阳北街6号

单位职能:主要承担临汾市区范围内的城市供水、集中供热、城市燃气、污水处理、市政工程、节水排水、道路照明、城市广场、防汛排涝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及公共服务和行业监管等工作。

(三)临汾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负责人:王成江

联系人:张荣刚 0357-5777041

办公地址:临汾市解放西路14号

单位职能:

1、负责市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市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和收费;负责市区城市装潢垃圾管理和收费;负责市区城市建筑垃圾(建筑渣土)管理、收费和处置核准;负责市区渣土运输管理;负责市区建筑工地出入口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市区城市餐厨垃圾管理;负责市区城市公厕建设和管理;负责市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负责市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审批;负责市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区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医疗垃圾(除侯马等县市)监督管理。

2、负责市区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具体负责市区城市主次干道、小街小巷(不包括开发区和尧都区城中村)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负责市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压缩转运作业;负责市区城市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压缩转运作业;负责市区主干道机械清洗、湿扫和喷雾降尘作业;负责市区城市公厕清洁、维护和管理;负责市区城市道路抛撒物应急处理;负责市区城市果皮箱的清掏、擦洗和维修;负责城市环卫基础设施维修;负责市区城市道路积雪清理。

(四)临汾市市容监察支队

负责人:郭耀龙

联系人:王忠 0357-2014798

办公地址:临汾市鼓楼北大街588号院西楼

单位职能:

对市区内临街广告牌匾、店外经营、占道堆放、早夜市、乱贴乱画、乱拉乱挂等影响市容观瞻的违章行为实施管理。

(五)临汾市城市绿化一队

负责人:王巍

联系人:苗丽 0357-3169087

办公地址:临汾市鼓楼北大街588号院西楼

单位职能:负责辖区范围公共绿地和所有行道树以及绿化设施的管理维护。

(六)临汾市城市绿化二队

负责人:王申

联系人:杨乐 0357-8086722

办公地址:临汾市滨河东路汾河东坝南端

单位职能:

主要负责滨河路生园林区的树木、花卉、自动喷灌、泵房、水井、水湖、景点等绿化和设施的管养和维护;负责城市建城区内6000平方米以上的小游园的管养和维护;负责在城市扩张中新建绿地的管养和维护。

(七)临汾市广场管理处

负责人:郭金虎

联系人:张保翠 0357-2031014

办公地址:临汾市平阳中街1号

单位职能:

主要承担市区平阳广场、鼓楼广场和鼓楼门洞公用设施的维护维修,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广场秩序管理和为公共活动提供服务等职责。

(八)临汾市路灯管理所

负责人:陈涛

联系人:孙建华 0357-8298400

办公地址:临汾市东关立交桥北侧

单位职能:

负责市区路灯的管理工作,主要承担临汾市区路灯及景观亮化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不包括尧都区开发区所属部分街道)。

(九)临汾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负责人:赵国锋

联系人:靳晓琴 0357-2033002

办公地址:临汾市五一东路脸谱桥南

单位职能:

(1)负责市区78条主次干道、水道等市政设施日常巡查管理维护工作;

(2)负责市区主次干道上设置井盖产权单位的监管;

(3)负责解放路、东关、南外环、脸谱大桥四座立交桥的日常管理、泵站生活排水和汛期排水工作

(4)负责西关汾河大桥、平阳大桥、锣鼓大桥、汾东路立交桥、迎春街桥的管理工作(迎宾大道和滨河西路高架桥已进行监管,尚未正式移交)。

(十)临汾市城市水热气供应保障管理中心

负责人:张太文

联系人:安永峰 0357-3979399

办公地址:临汾市鼓楼北大街588号院

单位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城市供气、供水(节水)、供热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2)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做好城市供气、供水(节水)、供热管网建设改造的审核,并指导实施;

(3)参与城市供气、供水(节水)、供热工程的设计审核及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验收;

(4)监督供气、供水(节水)、供热单位节能高效、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

(5)建立健全供气、供水(节水)、供热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调查处理供气、供水、供热安全事故;

(6)负责做好群众关于供气、供水(节水)、供热问题的上访接待处理工作;

(7)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初审、发放;

(8)负责自备井污水处理费的收取。

(十一)临汾市古城遗址公园管理处

负责人:秦更

联系人:秦更 0357-5777065

办公地址:临汾市中大街古城公园遗址内

单位职能:

制定并实施古城遗址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计划;保护和管理古城遗址文化设施、公共设施、服务设施;负责遗址公园绿化养护、环境卫生、经营服务及安全管理;审核遗址公园内各类活动的举办,承担政府公务活动和接待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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